少林寺与地方政府打官司背后:为钱还是维权?
中新社郑州
少林寺外联办负责人王育民24日向中新社记者证实了此事。按照他的说法,状告并非凭空捏造。起因在于被告方“欠钱、拖欠”,而少林寺方面有协议。
被告方是少林寺所在地的登封市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。根据《南方都市报》消息,2013年11月,嵩山少林寺向郑州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,状告该管委会违约,要其支付2011年1月到2013年10月间4970万余元的门票分成款,以及延迟支付违约金232万余元。
由于开庭日期尚未确定。也意味着,双方仍有协商余地。
佛门清净地卷入世俗官司,少林寺并非个例。近年来,陕西、重庆、江西等地的寺庙,都被曝出与地方政府以及政府授权的开发公司发生矛盾。
就少林寺而言,它与当地政府因门票问题嫌隙已久。2005年5月,在登封市政府牵头的协调会上,官方与少林寺约定,在实行新门票价格100元后,少林寺一张票可以分得30元。
这一时期,虽说口水不断,但双方仍未真正对峙。
直到2009年12月,港中旅入驻嵩山少林景区,和有着官方背景的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,共同成立港中旅(登封)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。这使得少林寺这块金字招牌下又多了一个者。
登封市政府面对媒体承诺,确保少林寺利益不受损;港中旅表示,原有各方面利益关系不变。“毫不知情”的释永信,在闹得沸沸扬扬的少林上市风波中,遭舆论口诛笔伐。
一座寺庙、一家央企、一个地方政府之间,由此结下了“剪不断理还乱”的关系。
少林寺要打官司,民众贬褒不一。有人斥责少林寺的商业化,称“都是金钱惹的祸”;也有人批评地方政府,“即使出家人不需要这么多钱,那也要还给游客,你拿着就合法吗?”
值得关注的是,不少网络媒体转载时都把“出家人要钱干什么”放到了标题上。
河南大学社会学所研究员田丰韶认为,如果少林寺和地方政府之间签署有某种协议,那少林寺就是在维权。他表示,协议即意味着地方政府在用市场规则办事,少林寺是当地旅游经济中最关键的链条,“由此卷入市场化浪潮,不可避免”。
田丰韶向中新社记者说,与其追问5000万元门票款该不该拿,不如探讨钱怎么花,如果从事慈善或者少林文化保护,并不违背宗教本意。
纵观引起纷争的寺庙或宗教场所,多是被列入文保单位,或申遗有了名气和人气后发生问题。港中旅曾在入驻少林寺时画了一块大蛋糕:注资1亿元,3年内融资8亿至10亿元。如今,大蛋糕虚无缥缈,少林景区还一度陷摘牌危机。
据了解,门票分成款都是由港中旅方面收取后,转交嵩管委再支付少林寺的。少林寺维权之路注定艰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