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徒武术练习对打成九级伤残 武馆被判赔付5万8

时间:2014-07-12 10:40     来源:南方都市报     作者:网络 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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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南都讯 记者门君诚 通讯员 卢柱平 凌蔚 实习生刘颂辉 备受佛山市民关注的武馆学徒对打受伤案有了最新进展。7日,记者从南海法院获悉,该案在二审过程中,经法院主持调解,各方已经达成调解协议,按照协议,武馆方面和参与对打的学生家长需向受伤的学徒小锟共计赔偿7万余元。

  案情回顾:武馆学徒对打重伤

  2012年暑假,佛山南海的卢先生(化名)送儿子小锟到西樵黎某的武馆报名学习武术。814,该武馆安排了场“比试”,让小锟和另外6名学员逐一对打,其中3名学员都打到了小锟的头部。

  当天晚上,小锟的亲属前往武馆把小锟接回家中。815日晚,小锟参加武馆结业典礼的表演过程中感觉头部疼痛。16日凌晨2时许,小锟感觉头部剧痛,卢先生将其送至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,经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、右额颞顶部急性硬膜下血肿、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、继发性癫痫。911,小锟出院,后经鉴定为九级伤残。

  随后,卢先生将武馆告上法庭,后来又追加了当天打到小锟头部的3名学员的父母作为共同被告,南海法院于2013991122两度开庭审理后,作出一审判决,判定武馆方面承担5成责任,需向小锟赔偿10 .6万多元经济损失,并支付8000元精神抚慰金。另3名小学员的父母共应赔偿2.3万多元。而小锟的监护人则应自行承担4成责任。

  各方在二审达成调解

  宣判后,各方当事人均不服一审判决,分别向佛山中院提起了上诉。

  在二审审理过程中,经佛山中院庭后组织进行调解,各方于近日达成调解。根据协议,武馆方面需一次性支付58573元,而3名学员的父母则需各自支付4344元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记者从调解书中看到,上述款项均应于710日前履行完毕,否则小锟可按一审判决的金额申请强制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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